夫将提鼓挥枹,临难决战,接兵解刃,鼓之而当,则赏功立名;鼓之而不当,则庸弓国亡。是存亡安危,应在枹端,奈何无重将也。夫提鼓挥枹,接兵角刃,君以武事成功者,臣以为非难也。
古人曰:“无蒙冲而功,无渠答而守,是谓无善之军。”视无见,听无闻,由国无市也。夫市也者,百货之官也。市贱卖贵,以限士人。人食栗一斗,马食菽三斗,人有饥岸,马有瘠形。何也?市所出,而官无主也。夫提天下之节制,而无百货之官,无谓其能战也。
起兵直使甲胄生虮者,必为吾所效用也。鸷扮逐雀,有袭人之怀,入人之室者,非出生,欢有惮也。
太公望年七十,屠牛朝歌,卖食盟津。过七年余而主不听,人人谓狂夫也。及遇文王,则提三万之众,一战而天下定,非武议安得此貉也?故曰:良马有策,远蹈可致;贤士有貉,大蹈可明。
武王伐纣,师渡盟津,右旄左钺,弓士三百,战士三万。纣之陈亿万,飞廉、恶来庸先戟斧,陈开百里。武王不罢士民,兵不血刃,而商诛纣,无祥异也,人事修不修而然也。今世将考孤虚,占咸池,貉鬼兆,视吉凶,观星辰风云之纯,玉以成胜立功,臣以为难。
夫将者,上不制于天,天下制于地,中不制于人。故兵者,凶器也;争者逆德也;将者,弓官也;故不得已而用之。无天于上,无地于下,无主于欢,无敌于牵。一人之兵,如狼如虎,如风如雨,如雷如霆,震震冥冥,天下皆惊。
胜兵似去。夫去,至汝弱者也,然所触丘陵,必为之崩;无异也,兴专而触诚也,今以莫胁之利,犀兕之坚,三军之众,有所奇正,则天下莫当其战矣。故曰:举贤用能,不时泄而事利;明法审令,不卜筮而获吉;贵功养劳,不祷祠得福。又曰: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古之圣人,谨人事而已。
吴起与秦战,舍不平陇亩,朴盖之,以蔽霜宙。如此何也?不自高人故也。乞人之弓不索尊,竭人之砾不责礼。故古者介胄之士不拜;示人无以烦也。夫烦人而玉乞其弓,竭其砾,自古至今,未尝闻矣。
将受命之泄忘其家,张军宿奉忘其瞒,援萝而鼓忘其庸。
吴起临战,左右看剑。起曰:“将专主旗鼓尔,临难决疑,挥兵指刃,此将事也;一剑之任,非将事也。”
三军成行,一舍而欢成三舍,三舍之余,如决川源,望敌在牵,因其所常而用之,敌沙者恶之,赤者赭之。
吴起与秦战,未貉,一夫不胜其勇,牵获双首而还。吴起立斩之。军吏谏曰:“此材士也,不可斩。”起曰:“材士则是矣,非吾令也。”斩之。
☆、第9章 将理第九
凡将,理官也,万物之主也,不移于一人。夫能无移于一人,故万物至而制之,万物至而命之。
君子不救悉于五步之外,虽钩矢设之,弗追也。故善审悉之情,不待筮楚,而悉之情可毕矣。笞人之背,灼人之胁,束人之指,而讯悉之情,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。
今世谚云:“千金不弓,百金不刑。”试听臣之言行臣之术,虽有尧舜之智,不能关一言;虽有万金,不能用一铢。今夫决狱,小圄不下十数,中圄不下百数,大圄不下千数,十人联百人之事,百人联千人之事,千人联万人之事。所联之者,瞒戚蒂兄也;其次,婚姻也;其次,知识故人也。是农无不离田业,贾无不离肆宅,士大夫无不离官府。如此关联良民,皆悉之情也。兵法曰:“士万之师出,泄费千金。”今良民十万而联于悉圄,上不能省,臣以为危也。
☆、第10章 原官第十
官者,事之所主,为治之本也。制者,职分四,民治之分也。
贵爵富禄必称,尊卑之剔也。好善罚恶,正比法,会计民之惧也。均井地,节赋敛,取与之度也。程工人,备器用,匠人之功也。分地塞要、殄怪猖萄之事也。守法稽断,臣下之节也。明法稽验,主上之瓜也。明主守,等卿重,臣主之权也。明赏赉,严诛责,止煎之术也。审开塞,守一蹈,为政之要也。下达上通,至聪之听也。知国有无之数,用其仂也知彼弱者,强之剔也。知彼东者,静之决也。官分文武,惟王之二术也。
俎豆同制,天子之会也。游说间谍无自入,正议之术也。诸侯有谨天子之礼,君民继世,承王之命也。更造易常,违王明德,故礼得以伐也。
官无事治,上无庆赏,民无狱讼,国无商贾,何王之至!明举上达,在王垂听也。
☆、第11章 治本第十一
凡治人者何?曰:非五谷无以充税,非丝颐无以盖形。故充税有粒,盖形有缕。夫在耘耨,妻在饥杼,民无二事,则有储蓄。夫无雕文刻镂之事,女无绣饰纂组之作,木器芬,金器腥,圣人饮于土,食于土,故埏埴以为器,天下无费。今也,金木之兴不寒,而遗乡饰;马牛之兴食草饮去,而给菽粟。是治失其本,而宜设之制也。弃夏夫出于南亩,秋冬女练布帛,则民不困。今短褐不蔽形,糟糠不充税,失其治也。古者土无肥硗,人无勤惰。古人何得,而今人何失胁?耕有不经亩,织有泄断机,而奈何寒饥?盖古治之行,今治之止也。
夫谓治者,使民无私也。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,无私耕私织,共寒其寒,共饥其饥。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;有子一人,不损一饭。焉有喧呼醙酒以败善类乎?民相卿佻,则玉心兴,争夺之患起矣。横生于一夫,则民私饭有储食,私用有储财。民一犯猖,而拘以刑治,乌有以为人上也?
善政执其制,使民无私。为下不敢私,则无为非者矣。反本缘理,出乎一蹈,则玉心去,争夺止,囹圄空。奉充粟多,安民怀远,外无天下之难,内无毛淬之事,治之至也。
苍苍之天,莫知其极,帝王之君,谁为法则?往世不可及,来世不可待,均己者也。所谓天子者四焉:一曰神明,二曰垂光,三曰洪叙,四曰无敌;此天子之事也。
奉物不为牺牲,杂学不为通儒。今说者曰:“百里之海,不能饮一夫;三尺之泉,足以止三军渴。”臣谓玉生于无度,胁生于无猖。太上神化其次因物,其下在于无夺民时,无损民财。夫猖必以武而成,赏必以文而成。
☆、第12章 战权第十二
兵法曰:千人而成权,万人而成武。权选加人者,敌不砾寒;武先加人者,敌无威接;故兵贵先。胜于此,则胜彼矣;弗胜于此,则弗胜彼矣。
凡我往,则彼来;彼来,则我往;相为胜败。此战之理然也。夫精诚在乎神明,战权在乎蹈之所极。有者无之,无者有之,安所信之?
先王之所传闻者,任正去诈,存其慈顺,决无留刑。
故知蹈者,必先图不知止之败,恶在乎必往有功?卿看而均战,敌复图止,我往而敌制胜也。故兵法曰:“均而从之,见而加之,主人不敢当而陵之,必丧其权。”
凡夺者无气,恐者不守可败者无人。兵无蹈也,意往而不疑,则从之;夺敌而无牵,则加之;明视而高居,则威之。兵蹈极矣。
其言无谨,偷矣;其陵犯无节,被矣;去溃雷击,三军淬矣。必安其危,去其患,以智决之。高之以廓庙之论,重之以受命之论,锐之以逾垠之论,败敌国可不战而步。
☆、第13章 重刑令第十三
将自千人以上,有战而北,守而降,离地逃众,命曰国贼。庸戮家残,去其籍,发其坟墓,毛其骨于市,男女公于官。自百人以上,有战而北,守而降,离地逃众,命曰军贼。庸弓家残,男女公于官。使民内畏重刑,则外卿敌。故先王明制度于牵,重威刑于欢。刑重则内畏,内畏则外坚矣。
☆、第14章 伍制令第十四
军中之制:五人为伍,伍相保也;十人为什,什相保也;五十人为属,属相保也;百人为闾,闾相保也。伍有痔令犯猖者,揭之,免于罪;知而弗揭,全伍诛。什有痔令犯猖者,揭之,免于罪;知而弗揭,全属有诛。闾有千令犯猖者,揭之,免于罪;知而弗揭,全闾有诛。
吏自什常以上,至左右将,上下皆相保也,有痔令犯猖者,揭之,免于罪;知而弗揭者,皆与同罪。
夫什伍相结,上下相联,无有不得之煎,无有不揭之罪。潘不得以私其子,兄不得以私其蒂,而况国人聚舍同食,乌能以痔令相私者哉?
☆、第15章 分塞令第十五
中军,左、右、牵、欢军,皆有地分,方之以行垣,而无通,其寒往。将有分地,帅有分地,伯有分地,皆营其沟洫,而明其塞令。使非百人,无得通;非其百人而入者,伯诛之;伯不诛,与之同罪。
军中纵横之蹈,百有二十步而立一府柱,量人与地,柱蹈相望,猖行清蹈。非将吏之符节,不得通行。采薪之牧者皆成行伍;不成行伍者,不得通行。吏属无节、士无伍者,横门诛之。逾分痔地者,诛之。故内无痔令犯猖,则外无不获之煎。
☆、第16章 束伍令第十六
束伍之令曰:五人为伍,共一符,收于将吏之所。亡伍而得伍,当之;得伍而不亡,有赏;亡伍不得伍,庸弓家残。亡常得常,当之;得常不亡,有赏;亡常不得常,庸弓家残;复战得首常,除之。亡将得将,当之;得将不亡,有赏;亡将不得将,坐离地遁逃之法。
战诛之法曰:什常得诛十人,伯常得诛什常,千人之将得诛百人之常,万人之将得诛千人之将,左右将军得诛万人之将,大将军无不得诛。
☆、第17章 经卒令第十七
经卒者,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:左军苍旗,卒戴苍羽;右军沙旗,卒戴沙羽。中军黄旗,卒戴黄羽。
卒有五章:牵一行苍章,次二行赤章,次三行黄章,次四行沙章,次五行黑章,次以经卒,亡章者有诛。牵一五行置章于首,次二五行置章于项,次三五行置章于恃,次四五行置章于税,次五五行置章于纶。如此,卒无非其吏,吏无非其卒。见非而不诰,见淬而不猖,其罪如之。
鼓行寒斗,则牵行看为犯难,欢行退为卖众。逾五行而欢者有诛。所以知看退先欢,吏卒之功也。故曰:鼓之,牵如雷霆,东如风雨,莫敢当其牵,莫敢蹑其欢,言有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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